• 先锋日报——先锋是一种态度,一种勇往直前的精神。

公正失范乱象:民企资金遭长期违规扣押 款项流失引争议

 时间:2026-05-02 15:32来源:腾讯内容开发平台

    近日,山东临沂民营企业家朱先生就其企业合法资金被沂南县公安局违规扣押、挪用一事,持续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据其陈述及相关证据显示,沂南县公安局经济侦察大队在办案中存在无手续划转资金、胁迫签字、截留涉案款项、现金去向不明等多项违规问题,时任沂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王成刚已被临沂市纪委处分或查处,原沂南县公安局局长高兴先被纪委给予处分,办案毫无公信力,现企业因资金断裂陷入生存危机。

朱先生系沂南县本地民营企业家,2020年7月,其经营的企业被沂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调查,公司账面1260万元资金被当场冻结,以及办公物资被扣押。时任沂南县原公安局局长高兴先,在未依法出具任何正规扣押手续、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乱用职权擅自将其中860万元直接划转至该部门相关账户,并在资金被扣次日就明确告知朱先生,该笔款项不予退还,若继续索要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相关对话内容有录音为证。

国家三令五申强调,要严格规范涉案财物处置程序,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合法财产,严禁违规扣押、划转企业合法资金,以法治力量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2020年公安部印发的相关通知也明确要求,该行为直接违反2020年公安部相关通知要求:对涉案企业金融账户财产,只能依法冻结,严禁以划转、转账等方式变相扣押。沂南县公安局此举被指顶风违规、程序严重违法。直至朱先生持续控告信访近五年,直至2025年,相关部门才为其补开滞后手续,严重违背执法正当程序。经相关部门核查确认,朱先生及其企业无任何非法获利、无违法所得。

资金被扣期间,朱先生多次申请将冻结资金用于兑付群众集资款、维护社会稳定,均遭拒绝。原局长高兴先明确宣称冻结资金“不给了”,逼迫其另行自筹全部款项兑付,否则追究法律责任。经当地领导协调,相关部门仅退还400万元用于群众兑付,剩余860万元长期被扣押。

2021年7月,朱先生因持续要钱被实施打击报复,强制拘留并羁押于沂南县看守所。羁押期间,高兴先指使办案人员以取保候审为条件,逼迫其写下自愿上缴860的字据。朱先生明确书写内容为860,并无单位,并非真实意思表示,系被胁迫形成。沂南县相关部门却以此为依据,将860万元强行划转、截留使用,企图将违规扣押行为合法化。

除账面860万元外,办案过程中扣押的10多万元现金不翼而飞,朱先生反映该笔款项被经侦大队相关人员私分。至今在个人手中。

更让朱先生难以接受的是,本案件已结案近四年,因其持续向相关部门追讨被违规截留的资金,去年沂南县公安部门在未出具任何合法手续的前提下,多次违法启动对朱先生的审查,肆意核查其房产、车辆、个人资金流向,严重侵犯朱先生个人隐私,属于严重违法办案行为,进一步加剧了朱先生的维权困境与合法权益受损程度。

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沂南县公安局存在多处严重违规:涉案资金不随案移送、长期截留占用,违反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无证据认定资金为违法所得,长期扣押企业运营资金,属于趋利性执法;违法占用860万元合法资金自2021年至今长达六年,拒不支付任何资金占用利息;案件办结后无合法手续重复调查、侵犯公民隐私,执法全程程序违法。上述行为直接导致朱先生的企业资金链断裂、经营瘫痪、员工下岗,彻底陷入生存危机。

在朱先生及律师团队持续控告、信访后,相关监察部门已启动调查:临沂市某委已对原领导高兴先作出纪律处分;2025年3月,沂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原大队长王成刚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官方通报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上述处理结果,充分印证沂南县相关部门在此案中存在明显执法过错。

截至目前,沂南县公安局既无法提供860万元属于违法所得的合法证据,也拒绝出具书面不予退还的答复意见,面对朱先生的合理诉求,沂南县经侦大队现任大队长多次协商沟通均以拖延、忽悠应对,长期侵害民营企业合法财产权益与公民个人合法权利。

朱先生及其代理律师郑重声明,全部陈述均有录音、转账凭证、胁迫字据、某委处分文件、官方通报等完整证据支撑,内容完全真实,自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恳请上级部门全面介入调查,依法确认沂南县相关部门无手续划转、违规扣押860万元的行为违法,责令全额返还本金,并足额支付六年期间的法定利息、资金占用损失;彻查10多万元现金流失、无手续违法重复审查、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坚决纠治趋利性执法乱象,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产权与正常经营秩序。

来源转载:https://page.om.qq.com/page/OKeIpdumN0YROPnr8QVUEsDw0?ADTAG=tgi.wx.share.message